Tornado Cash製裁合法,新一輪「惡夢」開始了?

颯姐團隊在先前的文章中曾經與大家分析過關於開發和使用隱私加密工具(混幣器)的法律風險,同時也為大家介紹了Tornado Cash等隱私交易工具在2022年,曾被美國財政部(以下簡稱「OFAC」)列入SDN製裁名單引發製裁合法性的廣泛討論的事件。


在製裁事件發生後,Tornado Cash目前基本上已經停擺,其創始人Roman Storm和Roman Semenov被美國司法部指控涉嫌違反反洗錢和製裁的pi幣怎麼換錢香港相關規定並串謀經營無證匯款業務,而眾多曾經使用過該隱私加密工具的普通用戶也被凍結帳戶。


今年10月,美國法院對Tornado Cash製裁案再次做出重要裁決,明確認定該製裁合法,Coin Center等原告的動議請求被駁。這同樣也是一項極為具有裏程碑意義的判例,其認定智能合約也是可被製裁的「實體」。


今天,颯姐團隊就為大家詳細解讀美國該項法院裁定的幣安美國可以用嗎?內容,以及其可能在未來對DAO組織、區塊鏈技術創新、虛擬資產平臺營運可能產生的深遠影響。



Tornado Cash案裁定:製裁是合法有效的

如前所述,OFAC在2022年將隱私交易工具Tornado Cash列入SDN製裁名單引發爭議,同時也導致了眾多普通用戶的帳戶被凍結,因此,知名虛擬資產非盈利性推廣組織Coin Center聯合數字帳戶受到製裁案影響的當事人,對美國財政部、財政部時任部長Janet Yellen提起訴訟。


原告認為,OFAC依據美國《國際經濟緊急狀態法案》(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以下簡稱「《IEEPA法案》」)對Tornado Cash實施製裁的行為違反了《IEEPA法案》本身的規定,屬於越權行為,大陸iphone如何下載幣安?Tornado Cash作為一個智能合約,其涉及的虛擬資產地址不應被解釋為可被實施製裁的「外國人」。


同時,原告們也認為該製裁涉嫌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侵犯了公民的言論自由權。實際上在這個領域已經有了一些經典判例,如:1996年伯恩斯坦訴美國政府案(Bernstein v. the U.S. Department of State),在這個案件中,加州北部地區的法官Marilyn Hall Patel透過判例確立了一項影響深遠同時也爭議極大的規則:法典即言論。


因此,長期以來電腦程式碼編寫的自由受到了美國第一修正案對公民言論自由的同等保護。也因此,原告們也認為,該製裁案是sol價格武斷和反複無常的(arbitrary or capricious)侵犯了原告的正當權利。


2023年10月,北佛羅裡達州聯邦地區法院對該案做出了裁決,並對其中的關鍵性問題做出了明確的裁決,具體如下。


(一)智能合約屬於《IEEPA法案》中的可製裁實體


北佛羅裡達州聯邦地區法院認定美國財政部的行為未違反《IEEPA法案》的規定,Tornado Cash作為一個DAO組織運營下的DeFi項目、智能合約工具,屬於該法案項下的“實體”,具有可製裁性。


首先,法院在裁定書中明確認定了Tornado Cash的性質:一個智能合約。法院進一步將其認定為「本質上是由開發人員創建的一個電腦軟體,並由運營該智能合約的DAO組織部署在以太坊區塊鏈上為用戶提供服務。」這一定義符合我們目前對於智能合約的usdt匯率美金一般認知。


其次,法院引用了2023年8月德州西區法院對Tornado Cash製裁案中智能合約可被製裁的判例(Van Loon v. Dep't of Treasury),法院認為,Tornado Cash創辦人Roman Storm和Roman Semenov以及其他的DAO成員對於Tornado Cash的運營享有收益權益,這已構成《IEEPA法案》中的“任何利益”要件,因此Tornado Cash本身及其使用的虛擬資產錢包地址可以成為被製裁的“對象」。


法院也指出,原告所理解的「利益」概念是不正確的,《IEEPA法案》中的「任何利益」(any interest)要件不能被狹隘的理解為財產利益或所有權利益(property interest or ownership interest) ,而應當做文義解釋,即最廣義的「任何一種利益」。


(二)製裁案未違反美國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護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在訴訟中,原告所援引的判例並非先前所說的「代碼即言論」的標誌性判例,而是使用了「梅耶案」(Meyer v. Grant),該案件是一個發生於1988年的與言論自由(確切的說是結社自由)相關的案件,有興趣的夥伴們可以自行查閱梅耶案。


在本案訴訟中,法院認為「梅耶案」與本案爭議焦點無關,Tornado Cash的製裁並未排除原告(或其他任何人)為政治目的花錢或捐款,也不排除各組織接受匿名政治捐贈。法院也強調:「Tornado Cash可以是原告維護其財務隱私、交易安全的首選方式,但這並不意味著這是他們唯一的方式。」換言之,該製裁案並不侵犯公民交易自由的權利,Tornado Cash不能用還能用其他的合規隱私交易工具。因此,Tornado Cash並不構成對公民自由權利的任何限製。



本裁決對產業的影響

颯姐團隊認為,本裁定對於整個區塊鏈、虛擬資產產業產生的深遠影響主要在兩個方麵:(1)對區塊鏈相關技術創新的限製;(2)對虛擬資產平臺反洗錢合規的要求增加。


實際上,技術中立作為一項普遍受到世界各國尊重的基本原則,其已經體現在各國的立法中,但是對於一些特殊的技術,其發展依然受到嚴格的限製。在此之前,隱私交易工具始終處在一個灰色領域,一方麵,隱私交易工具能夠有效的幫助用戶提高交易的安全性、隱密性,有效的防止了自己的線上交易被外界知曉;但另一方麵,這種隱私交易工具卻容易被洗錢組織所利用,將詐騙、盜竊等上遊犯罪得來的虛擬貨幣短時間內清洗乾淨,漸漸使得隱私交易工具成為了一種弊大於利的技術產物。


此次裁決既是對美國政府及OFAC相關製裁權利的確定,也是一種變相的行政權利擴張。颯姐團隊預測,未來還會有多項區塊鏈相關技術可能被實施製裁,DAO等組織形式再不能擁有製裁上的“免死金牌”,技術創新的邊界將會進一步鎖緊,在美國創業的夥伴們也需要隨時注意頭頂的「達摩克利斯之劍」。


另外,反洗錢作為目前虛擬資產平臺的重點、熱點,務必需要吸引大家的注意。無論是在美國或中國,反洗錢都是平臺必須履行的重要合規義務,Tornado Cash真正的原罪並不在於技術,而是該種隱私技術無法受到合理的監管。根據美國OFAC的消息,Tornado Cash已經為某個第三方國家的特定組織清洗了超過數十億美元的虛擬資產,這纔是真正的「原罪」。



寫在最後

當然,颯姐團隊並不認同美國相關監管機構透過訴訟逐漸擴大自身行政監管權利的做法,如果監管機構的監管權利不受限製,那麼其危害可能遠比小小一個Tornado Cash不受監管的技術危害更甚。


隱私技術作為區塊鏈中具有代表性的底層技術之一,其發展本身並無危害,因此如何將監管與技術發展進行合理的平衡是一件亟待美國監管機構考慮的事項。這就要求監管機構一方麵,切不可任意對「公共利益」「監管必要性」等做擴大解釋;另一方麵法院也需要發揮司法權對行政權的約束,多方合力之下,才能促進虛擬資產行業的發展。